發布日期:2023-06-11
2023年6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九部門聯合發布《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實施方案》。《方案》明確,到2025年自治區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基本建立。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優勢企業積極參與碳減排、碳清除方面的標準制(修)訂20項以上,現行節能降碳標準提檔升級,成立若干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積極申報綠色低碳領域國家標準驗證點。新建或改造不少于20項計量標準,制(修)訂不少于10項地方計量技術規范。到2030年,碳排放基礎通用標準、碳減排標準、碳清除標準、碳市場標準等國家標準實施全覆蓋。
《方案》提出,支持社會團體和優勢企業圍繞氫能、光熱、新型儲能、多能互補等能源綠色低碳創新技術,制定團體標準和先進企業標準,爭當標準“領跑者”。圍繞氫能、儲能、碳負排放等技術領域,聚焦先進儲能、高效制氫、碳捕集與利用的關鍵問題,開展計量技術創新。
關于印發自治區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
標準計量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新市監量〔2023〕20號
《自治區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實施方案》已經自治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自治區氣象局
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
2023年2月14日
自治區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
標準計量體系實施方案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為深化落實《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實施方案》(國市監計量發〔2022〕92號),全面貫徹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決策部署,扎實推進我區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建設,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新疆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貫徹〈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貫徹落實〈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實施意見》的總體部署,堅持系統觀念,統籌推進自治區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建設,聚焦煤炭煤化工、石油、天然氣、電力、能源、環保、交通、建筑、農業、公共機構、居民生活等領域碳達峰碳中和計量和標準需求,加快計量、標準創新發展,發揮計量、標準的基礎性、引領性作用,支撐如期我區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二)?基本原則
系統謀劃,統籌推進。圍繞碳達峰碳中和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加強碳達峰碳中和計量與標準頂層設計與協同聯動,系統謀劃,穩妥實施,完善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優化政府頒布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標準二元結構,積極構建統一協調、運行高效、資源共享的計量、標準協同發展機制。
科技驅動,技術引領。加強計量、標準技術研究,推動關鍵共性技術突破和應用。圍繞綠色低碳技術前沿,協同推進技術創新、計量測試、標準研制和產業轉型升級融合發展,發揮計量、標準創新引領作用。
夯實基礎,完善體系。聚焦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實現標準重點突破和整體提升。推動計量智能化、數字化轉型升級,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計量技術體系、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提升計量、標準支撐保障能力和水平。
開放融合,協同共享。充分發揮部門、地方、行業、企業作用,加強產學研用結合,促進計量、標準等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等協同發展和綜合應用。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自治區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基本建立。碳排放基礎通用標準、碳減排標準、碳清除標準、碳市場標準等國家標準有效推廣實施。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優勢企業積極參與碳減排、碳清除方面的標準制(修)訂20項以上,現行節能降碳標準提檔升級,成立若干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積極申報綠色低碳領域國家標準驗證點。新建或改造不少于20項計量標準,制(修)訂不少于10項地方計量技術規范。有序開展碳計量技術研究,全區碳排放監測系統建設穩步推進,能源計量能力進一步提升,部分領域碳計量技術和測量裝置取得突破,全區碳計量支撐能力邁上新臺階。
到2030年,碳排放基礎通用標準、碳減排標準、碳清除標準、碳市場標準等國家標準實施全覆蓋。重點行業和產品能耗能效標準關鍵技術指標全面達標并適度領先于國內平均水平,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及生態碳匯標準逐步健全,標準約束和引領作用更加顯著,標準化工作重點實現從支撐節能減排降碳向碳中和目標轉變。碳達峰碳中和計量支撐能力進一步強化,量傳溯源體系進一步完善,基于遙感測量、大數據、云計算的碳排放實測技術進一步提升,建成統一規范的碳排放計量體系,全面滿足工業、能源、交通、建筑、農業、公共機構以及居民生活等領域碳計量需求。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碳達峰碳中和國家和行業標準
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加大對能源、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煉油、乙烯、合成氨、電石、農業(畜牧業)生產、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林業和草原、金融、公共機構、居民生活、循環經濟等領域節能、降碳、減排國家標準的實施力度并做好監督。(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信廳、民政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人民銀行烏魯木齊支行、機關事務管理局、林草局、畜牧獸醫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綠色發展標準化保障
1.加強重點領域碳減排標準實施與制定
重點行業和產品嚴格落實能耗限額國家強制性標準,對標先進,加快現行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用水定額和可再生能源等自治區節能地方標準更新升級。支持社會團體和優勢企業圍繞氫能、光熱、新型儲能、多能互補等能源綠色低碳創新技術,制定團體標準和先進企業標準,爭當標準“領跑者”。適時制定重點行業溫室氣體排放限值標準、公共機構碳排放相關標準和生態碳匯有關標準。(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信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水利廳、市場監管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持續優化生態系統建設和保護標準
完善生態環境質量和風險管控、資源節約利用和循環利用、污染防治、應對氣候變化等標準。加快研制山水林田湖草沙多生態系統綜合利用和保護標準。嚴格執行能耗限額、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加快地方節能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構建自治區綠色低碳標準體系。(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工信廳、自然資源廳、住建廳、農業農村廳、水利廳、市場監管局、林草局、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落實國家有關要求,出臺土地、水資源等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開發利用標準。以自然資源資產清查統計和資產核算為重點,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系標準化。(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水利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筑牢綠色生產標準基礎
完善耕地質量及監測評價、農副產品綠色生產、適度規模養殖、循環型生態農業、農產品食品安全、監測預警等綠色農業發展標準。推動種植業與養殖業生產過程中的溫室氣體減排技術標準研究,完善工廠化農業、規?;B殖、農業機械等節能低碳標準。(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工信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市場監管局、林草局、畜牧獸醫局、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強化綠色消費標準引領
推動節能節水、綠色采購、垃圾分類、制止餐飲浪費、綠色出行、綠色居住等綠色生活標準的制定和實施。逐步建立完善與國家、行業標準相配套的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地方標準體系,強化標準應用,制定標準實施評估機制,開展綠色公共機構評價標準化工作。(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住建廳、商務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計量技術體系
1.加強基礎前沿計量技術研究。開展碳基礎前沿計量科學和技術研究。研究碳計量設備智能化、小型化、數字化、網絡化技術;研究在線、動態、遠程、原位能源與碳計量器具量值傳遞溯源技術;圍繞氫能、儲能、碳負排放等技術領域,聚焦先進儲能、高效制氫、碳捕集與利用的關鍵問題,開展計量技術創新。開展碳排放和碳監測計量技術研究,提升碳排放測量和碳監測能力水平。(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中科院新疆分院、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共性關鍵計量技術研究。開展綠色低碳共性關鍵計量技術研究,重點支撐新能源應用、綠色工業制造、節能建筑運行、低碳運輸交通、人為固碳負排放等領域計量技術創新。開展清潔能源關鍵計量測試、綜合能源計量監測等關鍵技術研究。研制高精度計量標準設備,填補量傳溯源空白。(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信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重點領域計量技術研究。加強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建材、交通運輸、物流、城鄉建設、農業農村、林業草原等重點行業和領域計量技術研究,服務綠色低碳發展。開展重點領域碳排放在線計量監測和碳排放核算評估方法研究。提升碳排放和碳監測數據準確性和一致性,探索推動具備條件的行業領域由宏觀“碳核算”向精準“碳計量”轉變。(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信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國資委、市場監管局、氣象局、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量傳溯源領域:開展在線計量、動態計量、遠程計量、原位計量等技術研究,研制高壓環道氣體標準裝置、高電壓標準裝置等能源和遙感監測、在線監測等碳排放相關計量標準和標準物質。
碳排放領域:開展高精度溫室氣體光譜測量、溫室氣體遙感測量、固定污染源碳排放監測、激光雷達碳排放測量、用電側碳排放量評估、碳排放核算、碳排放因子評估、碳足跡核算等關鍵技術研究。
能源領域:開展清潔能源材料和器件性能參數測量、儲能及并網控制計量測試、交直流輸配電計量測試、天然氣能量計量、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計量、綜合能源智能感知采集和在線監測等技術研究。
(四)加強計量管理體系建設
1.制定計量技術規范。成立自治區碳計量技術委員會,加強碳計量政策研究,研究制定碳排放計量模型、碳排放計量數據質量評價方法等計量技術規范,強化碳排放和碳監測計量數據規范性要求,為碳交易、碳核查等提供計量技術支撐。(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工信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國資委、氣象局、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固定污染源碳排放監測系統、激光雷達測量、熱值測量、高壓直流測量、核輻射測量、加氫機、酸值測定儀、氰化氫氣體檢測報警器、在線甲醛氣體檢測儀、分流旋翼式蒸汽流量計、流量開關、環境參數測量儀、變壓器特性測試儀、數顯扭矩套筒、發電機轉子、交流阻抗測試儀等計量技術規范。
2.加強計量監督管理。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審查工作,推進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強化重點排放單位的碳計量要求,督促重點用能單位合理配備、使用和管理計量器具,探索建立碳排放計量管理體系,提升重點行業和企業能效分析、能耗審計、對標診斷能力。加強能源計量大數據在節能診斷、提質增效、預測預警等方面應用。開展碳相關計量標準量值比對,加強計量技術機構的碳相關工作監督管理。(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工信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機關事務管理局、國資委、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健全計量服務體系
1.強化社會公共計量服務。提升碳計量公共服務能力。開展重點排放單位和區域碳排放計量方法和數據質量驗證服務,搭建自治區級碳計量公共服務平臺,積極推動碳計量數據資源共享,為政府、行業、企業提供碳排放量預測分析、節能降碳技術方案等技術服務。進一步發揮國家(城市)能源計量中心作用,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推動能源計量數據與碳計量數據等有效銜接和綜合利用。(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工信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氣象局、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行業領域計量服務。建立健全電力、鋼鐵、建筑等行業領域能耗統計監測和計量體系,強化重點行業領域計量數據的采集、監測、分析和應用。充分調動計量技術機構、行業技術機構、社會科技力量以及企業積極性,按照領域分類、區域分級建設碳計量能力。計量技術機構負責建立完善碳相關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碳測量能力,負責制修訂碳計量標準和技術規范。各部門各行業鼓勵完善各自領域碳計量服務能力,鼓勵建立部門計量標準;生態環境、氣象行業部門負責研究及應用碳監測技術,組織建設碳排放和溫室氣體監測網。(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信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場監管局、氣象局、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第三方計量服務。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積極培育和發展第三方碳計量服務機構,以市場化導向創新服務理念和服務模式,形成碳計量服務網絡,提供全過程、綜合性服務。強化對第三方機構的監督管理。(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工信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重點工程
(一)實施碳計量科技創新工程
針對自治區綠色低碳領域關鍵計量技術問題,加強碳計量技術攻關研究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推動實現計量協同創新,為低碳技術研究、清潔能源使用、能源資源利用、碳匯能力提升、碳排放核算、碳排放在線監測等提供計量技術支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信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機關事務管理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碳計量基礎能力提升工程
面向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大戰略需要,建立一批計量標準及配套基礎設施,提升公共機構碳排放監測能力和水平,加快碳達峰碳中和相關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建設,夯實綠色低碳計量基礎。(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工信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機關事務管理局、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碳計量標桿引領工程
借鑒全國低碳計量典型經驗和做法,結合自治區碳計量需求,樹立碳計量應用服務標桿,在全區推廣示范。(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工信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機關事務管理局、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開展碳計量精準服務工程
鼓勵各級計量技術機構組建碳計量技術服務隊,開展計量專家走進企業、走進機關、走進社區服務低碳行活動,為企業、公共機構、居民提供節能降耗、綠色生活等綠色低碳技術咨詢服務。通過政策引導、技術服務,推進企業提升碳排放計量能力。(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工信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機關事務管理局、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碳計量對外交流合作工程
加強碳達峰碳中和計量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家和區域碳計量規則規范的制修訂和計量比對。積極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就碳計量相關技術研究開展對接合作,持續推進中哈國際原油管道計量檢測服務工作。(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工信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自治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統籌下,發揮自治區計量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加強發改、工信、建設、能源、交通、機關事務、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氣象等部門以及各級政府間相互協調。各部門按照標準計量體系的要求,明確任務、壓實責任,研究制定具體落實方案,確保各項目標任務穩步、有序推進。
(二)加強資源保障。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通過政府專項資金、政府購買服務、綜合獎勵等多種方式支持關鍵計量技術研究、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建設以及相關基礎通用和重要標準的研究、制定、實施等工作。優先引進、培育碳計量高端人才,保障碳計量能力建設有序推進。鼓勵各地方各行業對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建設中成績突出、效果顯著、發揮示范效應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
(三)加強宣傳培訓。充分發揮各級行政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作用,大力開展碳達峰碳中和相關知識宣貫。加強與先進省市開展碳計量技術交流與合作。
(四)強化實施評估。加強對實施方案落實情況的定期評估,分析進展情況,提出改進措施,適時調整標準計量體系建設重點。各部門、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據職責分工,開展標準計量體系實施情況監測,及時總結典型案例,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做好與碳達峰碳中和各項工作部署的有效銜接。